杭州公积金提取办法有哪些
面对公积金,杭州公积金提取办法是什么?小伙伴们可有了解过?不妨一起来关注下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杭州公积金提取办法有哪些,欢迎参阅呀!
杭州公积金提取办法有哪些
第一条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及《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杭州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杭州市行政区域内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
第三条 提取范围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离休、退休的;
2、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呼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
3、因工作调动户口迁出杭州市行政区域或出境定居的;
4、非本县市户口(自杭州市行政区域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职工因辞职、下岗、辞退、开除或单位破产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其账户内住房公积金转入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户,封存期满3年或女职工年龄满40周岁、男职工年龄满45周岁仍未重新就业的;
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上年结转余额。
1、购、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部分;
4、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或遇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第四条 自建自住住房、大修自住住房贷款,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
第五条 职工购、建、大修自住住房首付款和不拥有购建房屋所有权的家庭成员,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第六条 销户提取
(一)可一次性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
(二)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含共同还款人)退休时贷款尚未还清的,只能在本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与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余额相符时,办理提取用以归还贷款的;
第七条 部分提取
(一)只能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上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结转余额;
杭州省职住房公积金提取询问电话:18258210859
(三)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经核实可按批次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上年结转余额用于一次性偿剩余贷款本息。
第八条 提取程序
(一)申请人到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及下设的奎屯市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管理部领取《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支取书》;
(二)申请人凭提取资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所在单位应予以核实,出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并加盖单位预留银行印鉴;
(三)申请人凭提取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支取书》,到管理中心及下设的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四)封存户内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凭申请人本人留存的封存手续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管理中心及下设的分中心、管理部办理;
(五)经审批符合提取条件的,申请人凭身份证和管理中心及下设的分中心、管理部批准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到受托银行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九条 提取公积金所需的基本资料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职工夫妻一方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和配偶的身份证以及配偶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三)职工委托单位财务人员办理提取的,须提供职工本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及委托人单位证明;
(四)职工委托除其配偶及单位财务人员以外的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和,须提供职工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公证书,委托人的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
第十条 根据提取原因的不同,还需提供以下相应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职工因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和,提供离休、退休批复或《离退休证》;
(一)购买商品房的`,提供商品房购房合同、契税发票以及不低于房屋总价30%的首付款收据或房屋所有权证剩余部分打入开发商帐户.
(二)购买房改房的,提供房改审批表、首付款收据;
(三)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所购房屋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契约和契税发票,在房屋所有权证取得1年之内的;
(四)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国土和规划部门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工程预算、危房等级鉴定报告(大修)、建设规划许可证(翻建);
(六)集资建房的,提供计委的批复文件、集资建房协议、集资分配名单、交款收据和契税发票、开工报告。
第十二条 职工偿还购买自住住房商业贷款本息的,除提供贷款银行借款合同及贷款银行出具的偿还贷款余额本息证明外,根据提取情况的不同,还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资料:
(一)商品房购房合同;
(二)房改审批表;
(三)二手房买卖契约、契税发票;
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初审
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__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__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__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__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__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开立专门还款账户
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子女买房用父母公积金可以吗?
根据最新公积金使用规定,子女买房可以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未婚子女与父母共同生活的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父母可以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子女贷款购房,父母参与共同还款的,可按公积金还贷提取方式提取,既可以提取首付,又可以每年提取公积金还贷本息。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员表示:子女购房并申请父母公积金贷款的,直系血亲可使用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共同还款。主贷人必须上房产证,共同借款人必须是主贷人的配偶或同户一年以上的直系亲属。
公积金最新贷款条件有:购买本市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购房时如果未申请公积金贷款,可在房产证发证日后的6个月内凭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关系证明、公积金账户所属单位开具的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等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贷款额度要符合四个“不高于”:不高于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倍数,即住房公积金余额的40倍、补充公积金余额的2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 不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不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
至于最高贷款额度,购买首套住房或改善型第二套普通住房,2人以上参与贷款的,缴纳住房公积金可贷金额为100万元;缴纳补充住房公积金可贷金额为20万元,总计为120万元。